山西省公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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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闻网讯:

山西晚报讯(记者 贾蔚然)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定期做好共用部位保养工作;做好共用设施日常运行巡查、维修、养护工作……3月4日,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修订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该标准为地方标准,是在2012年发布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基础上,并结合居民对物业服务需求及行业进步发展趋势进行修订,以促进我省住宅物业服务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我省住宅物业管理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客户服务管理、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六大方面。标准对五个等级及六大方面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标准化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对客户服务管理方面,每日需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等。在共用部位日常管理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对小区及房屋屋面、照明、楼梯、大厅、门窗等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栅栏、门岗室、管道井房、健身器等,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巡查、检修,责任到人,确保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可以让小区正常运行运转。在小区秩序维护管理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车辆进出实施有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走廊、门厅、大堂、楼梯等共用部位无张贴、无堆放、无积尘,小区公共道路、停车场及车库、绿化区域等公共区域内无积存污水和垃圾,垃圾收集区及垃圾桶目视整洁,物业需定期对公共区域消杀灭害。公共绿化,物业要及时更新、灌溉,按时修剪、清除杂草,防治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