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事前认可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邵毅平 傅震刚 孔德周
2022年12月9日